10月16日,省紀委監委派駐省發改委紀檢組副組長孫松山帶隊到梁山港對政府可調度煤炭儲備工作進行督導調研。濟寧市能源局黨組書記、局長曾凡玉,梁山縣委書記谷永強,融匯物產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兼梁山港黨委書記、董事長陳哲陪同調研。
調研組一行深入梁山港煤炭儲備基地,實地查看了煤炭儲備情況,詳細了解了儲備煤炭的來源、品質、數量及調運管理機制,聽取了梁山港關于政府可調度煤炭儲備工作情況的匯報,并對梁山港煤炭儲備運輸、增儲保供等工作給予肯定。
調研組指出,煤炭作為重要的基礎能源,其儲備工作對于保障能源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梁山港作為山東省煤炭應急儲備基地,要自覺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意識,確保煤炭儲備數量真實、質量可靠、安全可控。面對復雜多變的能源形勢,要進一步完善煤炭儲備管理體系,提升儲備調控能力,確保在關鍵時刻能夠調得出、用得上。同時,要加強與上下游企業的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保障煤炭供應鏈穩定。
在調研過程中,調研組還特別關注了煤炭儲備的安全環保工作。調研組強調,煤炭儲備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日常巡查和隱患排查,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同時,要注重環保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揚塵和污染,確保綠色儲煤、生態儲煤。
省能源局相關領導參加活動。
文丨孔澤凱 圖丨牛靜(梁山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