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運河煤礦根據集團公司有關文件規定,重新修訂了新聞宣傳稿件稿酬標準,這是繼2007年之后,又一次漲幅比較大的修訂。
該標準分為對內宣傳和對外宣傳兩個部分。對內宣傳包括該礦所有宣傳稿件在礦廣播《運河之聲》和礦報《運河新聞》上的采用情況,根據體裁和版面作了較為詳細的劃分;對外宣傳則分別詳細劃分了在《濟寧能源報》和國家、省市報刊、雜志、電視臺、廣播電臺等宣傳媒介所采用稿件的稿酬標準。與以往不同的是,該礦為了充分調動通訊報道員寫稿、投稿的積極性,營造濃厚的文化宣教氛圍,促進新聞宣傳工作,加強與兄弟單位之間的學習與交流,進一步提高企業外部形象和社會影響力,加大了被《濟寧能源報》采用稿件的稿酬標準,該標準規定被《濟寧能源報》采用的稿件,按版次分三個檔次計發稿酬:一版稿酬150元/篇,二三版稿酬120元/篇,四版稿酬100元/篇。與此同時,根據網絡的交互性和縱深性,以及傳播范圍廣、受眾關注度高的特點,規定了凡被具有一定影響力的網絡媒體采用的稿件,內容反映企業光輝形象和先進管理理念的,稿酬為100元/篇。
多年來,該礦一直高度重視宣傳工作,倡導廣大通訊報道員堅持圍繞礦中心工作,服務大局,找準切入點,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該礦將宣傳稿件任務分發到各個單位并納入“鋼班子鐵隊伍”建設考核中,要求各單位成立通訊報道小組,各黨支部書記任組長;每月評選出最佳宣傳稿件3—5篇,除進行50元/篇的物質獎勵外,還優先在廣播和礦報上采用;每年都按照稿件采用數量評選出優秀通訊報道小組和優秀通訊報道員并進行總結表彰,還特批優秀通訊報道員在礦所有的評先樹優工作中是唯一可以重復計獎的個人項目;為了拓寬視野,增長知識,更好地服務于礦山建設,該礦每年都組織優秀通訊報道員外出學習采風一次,奧運會場館鳥巢和上海世博園都留下過他們的足跡。
據悉,該礦目前已形成近300人的通訊報道員隊伍,每年上稿量均在2000篇以上,塑造了良好的企業形象,提升了企業知名度和美譽度,該標準的修訂無疑又再次激發了通訊員為礦井健康和諧發展鳴鑼開道的激情。(劉德文 張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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