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分析落實關。對嚴重“三違”現象指明原因,分析出由此帶來的危害,可能發生的事故,除在早調度會上口頭通報以外,每旬在OA系統上集中下發全礦學習,引以為誡。
二是幫教提高關。每月6日,由安監處組織對上月全部嚴重“三違”人員下崗學習一周。集中學習由安監處、勞資、生產科、機電部、政工、工會等部門負責人或技術人員授課,幫助“三違”人員提高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
三是過區隊“三關”。首先是區隊分析關。工區及時通報其違章違紀概況,幫助“三違”人員深刻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并填寫“三違”分析記錄。其次是區隊談話關。區隊管理人員對嚴重“三違”人員面對面交流,通過擺事實,論危害,讓“三違”者從思想上深刻認識到違章的嚴重性。再次是班組檢查關。突出班組在安全生產中不可替代的優勢,讓“三違”人員在班前會上現身說法作檢查,講原因、談認識,教育自己,警示他人。
四是現身說法關。由安監處組織嚴重“三違”人員座談會,結合自身“三違”事實,談認識、談體會,吸取教訓,保證不再違章。
五是行政處罰關。按照“三違”治理的條款進行處罰,并在公示欄公布處罰結果。
六是親屬簽字關。“三違”人員在停班學習期間,寫出安全保證書,家屬在安全保證書上簽名。
七是業務考試關。下崗學習期滿前,對嚴重“三違”人員,進行業務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回原單位上班,不合格的,在進行經濟處罰的基礎上,延長停班學習時間,直至考試合格后方才允許重新上崗。
據了解,通過對7月份嚴重“三違”人員采取集中下崗、“過七關”教育活動效果來看,該活動改變了過去下崗學習考試流于形式、違章人員認識不深刻、警示作用不明顯的弊端。
(陽城煤礦 馬召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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