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落實煤礦防治水工作,切實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義橋煤礦采取了“四項措施” 加強對煤礦防治水工作監督管理,確保了煤礦防治水工作落到實處,避免了水害事故的發生。
一是完善了管理體系,嚴格落實防治水主體責任制。設置了以煤礦主要負責人牽頭掛帥的領導組織機構和專業技術隊伍,配備足夠的防治水設備,儲備了足夠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物資,嚴格落實防治水的 “十六字”原則和“防、堵、疏、排、截”綜合治理措施,嚴格落實礦井防治水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切實落實煤礦防治水的法規標準和各項防范措施。
二是超前預測防范,狠抓防排水設施建設和維護工作。認真細致地對煤礦周邊的老窯水害進行檢查,強化煤礦對礦井周邊、采空區上方的防排水設施的檢查和維護工作,同時成立了雨季“三防”領導組織機構,做好水害預測預報等技術、管理工作。
三是打牢基礎工作,做好煤礦汛期水害防治基礎管理工作。組織相關單位制定了《煤礦應急救援預案》,并認真按照預案組織落實實施,強化防汛的值班值守制度,認真落實24小時調度值班、領導帶班制度。建立健全災害性天氣預警處置機制,超前組織了礦井水災停產撤人演練。按規定配備探放水設備,準確掌握水害情況,保證煤礦探放水工作科學可靠有序進行。建設和完善了與礦井用水量相匹配的水倉、水泵、管路、輸電線路等設施,及時對-335、-540水倉進行清理,并在汛期前對井下排水系統進行一次試運行。對排水系統不完善的或排水設備不可靠的,進行了認真整改。
四是嚴格執行大雨、暴雨期間停產撤人的規定。當連續降雨達到
(義橋煤礦 張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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