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抓好《煤礦礦長保護職工安全七條規定》的貫徹落實,根據市煤炭局通知要求,太平煤礦從4月1日起,在全礦扎實開展了“保護職工生命,礦長守規盡責”主體實踐活動。活動分為集中宣傳、自查整改、迎檢備查和總結提高四個階段,貫徹全年。
為開展好這次活動,太平煤礦成立了以礦長為組長的領導小組。下發了紅頭文件,對活動每個階段的工作任務進行了詳細的安排。對《七條規定》的內容,結合實際,逐一進行了具體化,并將任務分解到了相關科室和區隊,指定專人負責落實。
同時,由培訓中心組織普通作業人員在礦內進行七條件專題培訓和考試,確保全員應知應會。通過紅頭文件明確規定,礦工發現礦井存在違反《七條規定》的,有拒絕下井,拒絕作業,有權舉報違章指揮,有權建議整改。
(太平煤礦 王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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