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陽城煤礦認真開展2012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積極為企業申請減免企業所得稅稅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企業當年購置并投入使用的安全、環保、節能節水設備投資額的10%可以抵減本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
在本次匯算清繳過程中,陽城煤礦財務科在礦通防工區、地測科等大力配合下,積極準備減免的相關資料,及時上報汶上縣國稅局。本次汶上縣國稅局批復減免陽城煤電2012年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11.42萬元,相當于為企業直接增加收入45.67萬元。
(陽城煤礦 李美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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