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礦井安全生產變化的管理,掌握現場變化情況,實現主動超前預測變化、科學減少變化、有效控制變化,確保變化條件下的安全生產,根據《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辦法》文件要求,結合礦井實際,運河煤礦制定《變化管理制度》。
該制度著重從人員、時段、“三工”(工藝變化、工序變化、工具變化)、系統和環境變化四個方面抓好管控。并針對特殊或突發的變化制定應對方案及應對措施,成立采掘工作面特殊或突發變化領導小組,對突發變化進行統一協調管理。
針對各級變化,該礦建立變化管理臺帳,各級變化均必須在變化管理臺帳中記錄。當現場發生變化,相應部門制定出應變方案后,區隊值班管理人員第一時間填寫變化管理臺帳。并將臺帳放置在區隊會議室以便于公示、查閱。
通過該制度的實施,真正把變化落實在基層、落實在現場,提高安全管理力度、精度,構建透明、簡潔、高效的安全生產體系,實現變化條件下的安全生產。 (運河煤礦 丁曉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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