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濟寧能源發展集團下發《關于做好 2023 年雨季“三防”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落實汛期“防洪、防排水、防雷電”工作責任,切實做好集團公司2023 年汛期安全生產工作。
《通知》明確,各企業要提高思想認識,建立健全雨季“三防”工作機制。成立由主要領導負總責的雨季“三防”工作領導小組,制定雨季“三防”工作方案,明確雨季“三防”工作牽頭組織部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風險意識、底線思維,提升防大汛、搶大險、救大災能力,做到早部署、早行動、早預防。
《通知》要求,各企業要嚴格落實汛期礦(廠、港)及區隊(車間)值班、領導帶班、大雨期間巡視及停產撤人制度并抓好監督落實。要強化汛期應急隊伍建設和24小時值守工作,做好信息上報工作,值班人員要保持通訊暢通,隨叫隨到。要加強水害風險隱患排查,認真開展供電、排水安全檢查和設備檢驗、檢測等工作。要加強物資儲備,配足、備齊各種防洪設備和汛期應急物資。要完善切合企業實際的應急預案,提升預案針對性、時效性和可操作性,確保汛期應急演練工作的開展。要加強防汛檢查和巡視,落實動態防范機制,做到每月不少于一次雨季“三防”自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與隱患,要建立整改臺賬,明確整改時限,整改到位。
各企業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要求,進一步壓實壓緊防汛主體責任,堅決落實上級關于汛期安全的工作部署。深刻汲取過往發生的透水事故經驗教訓,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超前部署雨季“三防”工作,扎實開展汛前檢查,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文丨左儀方 圖丨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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