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監總廳煤裝〔2011〕59號
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礦安全監管、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司法部直屬煤礦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以下簡稱國務院《通知》)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關于建設完善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的通知》(安監總煤裝〔2010〕146號)精神,督促各地在科學制定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以下簡稱“六大系統”)建設完善工作規劃的基礎上,選擇不同災害類型、不同規模的礦井,于2011年建設一批“六大系統”示范礦井,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全面推動“六大系統”建設,現就進一步加快“六大系統”示范礦井建設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把建設“六大系統”示范礦井,作為本地區、本部門落實國務院《通知》精神的一項重要任務和全面提升煤礦安全保障能力、遏制重特大事故的一項重要舉措,切實加強領導。按照安監總煤裝〔2010〕146號文件要求,由各省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牽頭,會同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和駐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組織開展“六大系統”示范礦井建設工作,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進。
二、因地制宜,合理規劃。各地區和各煤礦企業要因地制宜、科學制定“六大系統”建設完善工作規劃。特別是在建設井下緊急避險設施方面,煤礦企業要結合自身實際,科學論證,充分利用現有的生產系統,根據井下巷道布置情況,優先建設避難硐室,使避難硐室和可移動式救生艙有機結合起來,把“六大系統”建設成安全、可靠、高效的安全避險系統。
三、科學組織,認真實施。各地要在本地區“六大系統”建設完善工作規劃的基礎上,選擇基礎條件好、進展快、有典型示范作用的煤礦作為示范礦井。“六大系統”示范礦井建設工作要做到嚴格標準、確保質量,加快進度、按期完成。煤礦企業是建設“六大系統”示范礦井的責任主體,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要高度重視,落實分管負責人和具體分管部門,明確工作職責,組織做好示范礦井的建設工作。各“六大系統”示范礦井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規劃和方案,明確建設的目標、任務、措施及進度安排,從設計、施工、驗收等環節嚴格把關,科學組織施工,保證建設工程質量。
四、嚴格示范礦井的建設標準。各“六大系統”示范礦井要嚴格按照《煤礦井下緊急避險系統建設管理暫行規定》(安監總煤裝〔2011〕15號)和《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完善基本規范(試行)》(安監總煤裝〔2011〕33號)要求,完善設計、明確管理機構、健全管理制度;2011年底前,必須完成煤礦監測監控、人員定位、壓風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聯絡系統的建設完善工作,并按照要求至少建成一個采區(盤區)的緊急避險系統。
五、加強監督檢查和技術指導服務。地方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和駐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加強對“六大系統”示范礦井建設的日常監管,強化監督檢查。要組織專家深入到“六大系統”示范礦井開展技術指導,切實提高示范礦井技術水平。
六、建立情況定期報送與通報制度。請各省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于每季度的第一個星期將本地區“六大系統”示范礦井建設進度上報國家煤礦安監局。國家煤礦安監局將進行匯總、分析,并定期通報。
七、其他要求。各地建設“六大系統”示范礦井的個數由各省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會同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根據轄區的具體情況,并結合2011年煤礦安全技改項目確定。原則上每家中央企業和國有重點煤礦企業(集團)至少應確定1個示范礦井。請各省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于
聯系人及電話:陳東科,010-64464024、64463954(傳真),電子郵箱:chendk@chinasafety.gov.cn。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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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安全監管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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