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電 財政部、國家發改委日前對外發布消息,自2014年12月1日起,將停止征收煤炭、原油、天然氣價格調節基金。
分析人士指出,此次國家全面清理并取消部分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氣的收費基金項目,旨在為煤炭資源稅改革鋪路,通過清費立稅,確保改革不增加煤炭企業總體負擔。
兩部門要求,各地要對本地區出臺的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氣的收費基金項目進行全面清理。凡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審批管理規定,越權出臺的收費基金項目要一律取消。屬于重復設置、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財稅體制改革要求的不合理收費項目,也應清理取消。對確需保留的收費項目,應報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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