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霄云煤礦制定下發了《關于機電材料領用的補充規定》,進一步規范了該礦機電材料的領用程序,減少了機電材料領取中間環節時間和人力投入,提高了機電材料領用效率,降低了機電材料費用,實現機電材料領用過程中的有效管控。
規范領用程序,減少中間環節時間和人力的投入。霄云煤礦各生產輔助工區領取機電材料時,材料員必須提前規范填寫領料單,詳細注明機電材料的名稱、規格型號、價格和用途后,經分管區長或當天值班區長簽字后方可到機電管理科室簽批,領取大型機電設備材料(含價值超過3000元機電材料)的領料單必須附帶經單位負責人簽字的書面申請,機電科每天早上9時20分之前集中簽批當天各工區所需的機電材料領用計劃(機電突發故障急需機電材料時除外)。
及時辦理出庫,實現機電材料領用過程中的管控。規定機電材料領取后兩個工作日內必須辦理好機電材料出庫手續(氧氣、乙炔除外),否則對機電材料領用單位責任人進行處罰,由于物資分站未辦理或集中辦理的由物資分站自行處理。另外,所有機電材料出庫單黃聯由領用單位保存,單位負責人每周對領料情況進行檢查一次,對于總額超500元的領料單必須由單位負責人簽字,總額超2000元的機電部門分管人員必須簽字。
受理本司相關的咨詢、意見、建議、投訴等事宜,請填寫真實個人信息,以便于溝通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