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積極響應國家、省市、縣委、縣政府號召,保護環境,防治大氣污染,促進花園煤礦環境保護與生產經營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花園煤礦出臺了《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為了使廣大干部職工了解、掌握環境保護及防治治理的重要性,花園煤礦成立了環境保護領導小組,劃分環保區域及職責,由企業管理考核辦公室作為下設辦公室進行組織、協調和監督考核,明確了公司環境保護的內容,即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防止污染(大氣污染、水污染、噪聲、固體污染)和其他公害,與當地政府環保部門積極溝通協調處理污染物達標排放等工作。并建立了環境應急管理及環境保護獎懲制度。充分發揮了制度的約束、規范、督導和激勵作用。
該制度的出臺,不僅加強了公司的環境保護,有效預防和控制污染,減少污染物排放,同時花園煤礦將環境保護工作納入到企業生產經營和發展計劃,做到同部署、同安排,合理開發利用煤炭資源,采取有利于環境保護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使環境保護工作同礦區經濟建設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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