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運河煤礦結合礦井實際,制定了《關于嚴防各類生產安全事故 進一步強化井上下安全管理的實施意見》,該意見秉承安全工作“從零開始,向零奮斗”的理念,強化安全履職、安全自主管理制度的落實,通過嚴格各類事故考核,責任追究,提升安全事故的警示教育意義,營造了齊抓共管的安全氛圍。
該實施意見進一步強化安全責任,建立了“網格化、實名制”的安全生產責任包保體系,要求每月組織不少于一次有職工代表及管理人員參加的座談會,深入現場調研職工思想狀態、心理訴求等,做好工區薪酬分配的監督。同時,加強對不放心人員的排查,解讀、宣貫上級及礦相關文件、會議精神,協調、解決區隊遇到的疑難問題,形成人人事事講安全,群策群力保安全的良好氛圍,實現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大家都安全”的本質性轉變。該實施意見還明確、細化了事故、事件的責任和分類認定:按誘發因素的不同,將事故分為責任事故和非責任事故兩種類型;按傷害程度劃分,將事故分為死亡、重傷、輕傷三類;按傷亡事故的性質,分為頂板、瓦斯、機電、運輸、放炮、火災、水害和其他8類事故,并制定了詳實的安全包保責任追究制度。
為確保實施意見落地有聲、執行有效,該礦成立了領導小組,下發了安全包保分工表和安全生產事故分類標準,并組織全員學習實施意見內容,使廣大干部職工牢固樹立“經濟效益是飯,安全保障是碗,端不穩安全的碗就吃不上效益的飯”的理念,全面落實各級主體責任,強化各級人員履職盡責的能力和義務,從而達到全員參與、全力沖刺,杜絕和減少各類事故、事件的發生,確保礦井安全形勢持續穩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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