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據物資公司《供應商管理辦法》,由該公司經營管理部組織,采購部、財審部、各分部配合,對上半年出現的供貨不及時、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到貨的供應商進行了統計匯總,并根據是否影響生產、是否惡意拖延供貨時間等原因分別給予扣除貨款1%-5%的處罰,督促其誠信履約。
物資公司將持續開展供應商考評工作,強化供應商考核,加大對不良供應商的處罰力度,以提高物資供應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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