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花園煤礦在全礦范圍內開展了為期三年的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為切實做好綜合治理工作,結合該礦實際情況,該礦制定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并以紅頭文件的形式進行全礦下發。
為了保證該方案的順利實施,花園煤礦成立了綜合治理小組,并自2018年1月開始至2020年4月歷經動員部署、自查自糾、建章立制和集中整治四個階段進行綜合治理工作的開展,該項工作完成后進入鞏固提升階段。同時將電氣火災治理工作納入年度礦井安全生產目標考評、消防工作責任目標考評以及安全生產綜合檢查內容。綜合治理小組將適時組織專項檢查,對各部門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推進。力爭通過三年電氣火災綜合防治治理,杜絕各類電氣火災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
該實施方案的出臺,不僅完善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長效機制,有效遏制了各類電氣火災事故發生,保障了安全生產,同時進一步提升了全礦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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