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礦公務車輛管理程序,提高車輛使用效率,保障車輛安全行駛,達到節支降耗的目的,近期,花園煤礦對《車輛管理制度》進行了修訂和完善。
針對集團公司“三公”經費檢查所檢查出有關車輛管理方面的問題,結合花園煤礦的實際情況,花園煤礦對《車輛管理制度》中的部分條款有針對性的進行了修訂、完善。修訂后的《車輛管理制度》實行黨政辦公室和后勤保障科雙重協調、各司其責的管理辦法,共同對公務用車進行管理。黨政辦公室主要負責對公務用車的調度派遣,后勤保障科主要負責車輛的維修、保養以及駕駛員的管理等工作。此次修訂對公務用車的用車流程、用車紀律以及油耗考核等進行了嚴格的規定,確保公務用車使用規范、安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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