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規程》第一百五十九條規定“礦井每年應當進行1次反風演習”。根據此項規定要求,花園煤礦結合礦井實際情況,經礦領導研究決定,近日,組織進行了2018年度的礦井反風演習工作,并順利完成。
礦井反風演習工作,是檢驗礦井抗災自救能力的重要方法之一,特別是能夠檢驗礦井井口附近發生火災、主要進風大巷發生火災、或者是采區進風巷道、工作面進風順槽發生火災、瓦斯事故時的抗災自救能力。
此次花園煤礦礦井反風演習工作在礦領導的統一部署下,在該礦通防科、綜采工區、掘進工區、運輸工區、運轉工區、調度指揮中心、機電技術科相互配合,順利進行。通過演習工作的花園煤礦檢驗了礦井抗災自救能力,檢驗了礦井主要通風機的運行狀況、反風能力,以及相關工作人員的操作水平、監控設備的工作狀態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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