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金橋煤礦井下避難硐室的高效運轉,發揮安全避險系統的緊急避險作用,根據《關于加快推進煤礦井下緊急避險系統建設的通知》(安監〔2013〕10號)文件要求,金橋煤礦積極組織人員對2011年12月份編制的《濟寧市金橋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設計》(編號J1062)設計方案進行變更設計。
本次變更設計,金橋煤礦礦領導高度重視,礦長李祥紅親自指導變更設計工作,并提出了具體要求和合理化建議。變更設計后的避難硐室將拆除冗余、落后的相關設備、設施,按照標準配齊氧氣、二氧化碳等各類傳感器,并增設藥品、食品、飲用水等常備物資。
據了解,金橋煤礦此次避難硐室裝配變更設計工作,在全市尚屬首例,在規范本礦避難硐室建設的同時,也為集團公司九對礦井及其他煤礦避難硐室變更設計工作積累了相關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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