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狠抓工作落實,全面提高重要規章制度、工作部署和領導批(交)辦事項的辦理質量及效率,確保各項重點工作高效運行,花園煤礦近期啟動工作督導機制。
花園煤礦下發《工作督導管理辦法》,辦法中明確規定了工作督導的職責分工和主要工作內容,礦長為督導總責任人,企業管理考核辦公室是工作督導的牽頭組織部門,組織黨政辦公室、工會辦公室、審計科等部門共同對現行的重要規章制度,主要領導組織的會議安排、批(辦)文件、日常工作安排、臨時交辦事項分類分級負責督導跟進,直接對礦長負責。工作督導組每周至少開展一次檢查、抽查、突查等工作,從承辦部門到現場檢查、了解督導事項的落實情況深入實際,并對工作督導情況進行全礦通報。對重點督查事項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回頭看”、“再督導”。對工作進展緩慢、執行不力的部門和個人由礦務會根據通報另行研究處理意見。
“沒有督導督辦就沒有執行落實,抓督導督辦就是抓執行落實。”花園煤礦將繼續嚴格執行督查督辦,消除工作落實過程中“梗阻”,確保各項重點工作任務落到實處,提高工作效能,營造大膽作為、創先爭優的良好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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