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分解、列賬、確責、督考、預警、反饋、辦結、歸檔”管理機制成為運河煤礦落實安全責任,提升履職能力,強化隱患閉合管理的新常態。
在隱患閉合方面,該礦堅持“查處一件、帶動一片”,做到“事事有落實、件件有回音、項項有考核、處處有督察”,樹立問題導向,對存在的隱患進行責任倒逼,以不間斷、無縫隙、全覆蓋、嚴問責、常態化的督查方式狠抓閉合管理,不僅排查現場存在的隱患問題,更要注重隱患問題的閉合整改。做到:“有一次安全檢查,就有一份隱患整改指令書、出具一份《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建立一份隱患排查整改復查臺帳”。
對于排查的各類隱患,特別是上級排查的問題,按照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落實”要求,下達隱患整改指令書,由安全監察部統一向責任單位下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落實責任人和整改期限,同時,將《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分發至現場安全員,對存在問題的閉合過程進行全程督導,并將整改落實情況簽字確認后,反饋到安全監察部,再由安全監察部組織職能部室相關人員統一驗收,形成一份完整的“隱患排查整改復查臺帳”。對于未在規定時間內整改的安全隱患以及“假整治、整治不徹底”,謊報整改進度等不作為、弄虛作假的現象,按規定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并從嚴追究責任人的責任,樹立鐵規,嚴明獎罰。
據悉,此項措施實施以來,有力的促進了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開展,確保隱患發現一處、整改一處、達標一處,切實消除各類安全隱患于萌芽狀態,提升了礦井安全生產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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