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筆者走進運河煤礦井口安全信息站,發現《安全信息整理管理規定》被張貼在公告牌板上,“安全信息匯報卡”的填寫、處理,“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處理、“安全罰款單”處理等條款內容躍然紙上,規范了礦井安全信息填報、處理的流程。
據了解,為提高礦井對各類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饋工作,通過“大數據”精準反映現場的實際情況,該礦要求安全員及有下井指標的管理人員,每次下井時都要隨時注意沿途所到各處的安全情況,對發現的隱患和問題升井后必須填寫“安全信息匯報卡”,真實反映井下存在的安全生產問題或安全隱患,字跡清晰、地點明確、條理清楚,每次下井查出的隱患和問題不得少于兩條,否則,不予考核下井;同時,對于“安全隱患處理通知單”,要求責任單位按整改要求抓好整改,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整改任務。隱患整改后,責任單位向安全監察部申請,由安全員或其他相關人員對此隱患的整改情況進行驗收,確認整改閉合完畢后,責任單位要將隱患處理情況向信息站匯報,并在“安全隱患處理通知單”上簽字消號。到期未完成整改達不到要求的,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繼續整改,直至隱患處理合格為止。
通過規范化的流程要求,井口信息站將填寫后的各類安全信息及三違、安全評估、管理人員下井、隱患整改等信息“大數據”統一登錄到OA平臺,可以精準、快捷查詢出管理人員每次下井發現、解決了什么問題,井下個施工地點的安全狀態如何,將繁重、復雜的信息整理工作變成了實時梳理統計,真正科學利用安全信息,及時發現安全隱患,便于各責任單位對現場存在的問題有條不紊的處理,有效促進了礦井安全管理。
▇運河煤礦 單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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