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是“履職單” 也是“問責尺”
運河煤礦“工作調度制度”讓責任落實留痕
“首先通報1月8日工作安排完成情況:黨斌整理2018年度管理人員反嚴重‘三違’情況已完成,并報分管副礦長審閱……”
“根據調度會礦領導部署,安排1月9日具體工作,早晨集團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迎檢工作由王仰德牽頭負責,其他人員配合;單貝負責將魯西分局2019年度安全監察重點工作意見予以轉發;下午的機電檢修會議由……”
運河煤礦安全監察部負責人對照《安全監察部每日工作安排及完成情況考核表》,將具體工作的完成情況進行通報,并將各項任務安排的“第一責任人”記錄清楚,這是該單位加強責任落實,提升工作效率和執行力管理的一個縮影。
據了解,為確保礦領導每天在調度會安排的重點工作以及部室日常具體工作落實開展到位,今年以來,該單位制定了“工作調度制度”,按照“全程留痕、一事一記”的原則,去虛務實,建立《每日工作安排及完成情況考核表》、《月度重點工作紀實表》、《季度履職檔案》、《年度績效考核》等表冊,里面不僅列明了具體工作的“責任清單”,還將其細化為工作措施、完成時限、注意事項等五條標準化條目,明確某一問題由誰主管、由誰分管,每個人的責任是什么,時限要求是什么,完成標準是什么等。對需要解決的每個問題都建立起“明白賬”,并且,根據工作任務完成時限的不同,要求責任人每日上報任務完成情況,通過文字、圖片、影像紀實等方式實時記錄,寫明工作進度和未完成的原因,形成個人履職臺賬,超時不能補報,每日通報,確保一事一記,過程留痕,這樣任務完成起來就能做到責任明晰、目的明確、進度明了、真實透明。
“履職能力提升的關鍵在于責任分解落實考核到位,工作任務的安排要像隱患排查閉合‘五落實’的要求一樣,明確人員、時限等要素,既要看結果,更要重過程,每天的調度和考核,對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梳理,明責任、擔責任、落實責任,真正確保各項任務‘說了算、定了干、按期完’。”該礦礦長詹召偉表示,該部通過對每天工作安排及完成情況的考核,將工作任務量化為實實在在的具體目標,為科室人員更好地擔負起主體責任列出了“履職單”。同時,每天的通報機制,也使任務完成情況和責任落實更加公開化,有利于養成“工作沒有借口”的思想,培養了強烈的責任心和干事創業的事業心。
▇運河煤礦 單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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