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運河煤礦工會為加強工會勞動保護工作、發揮群眾性安全生產監督作用、切實維護職工的職業安全健康合法權益。根據《企業工會工作條例》、《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的要求,修改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工作職責。
該礦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由第四屆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任期與同屆職工代表大會相同。其日常活動由礦工會負責組織,由15人組成,設主任一人。主任由工會主席擔任,其他人員包括礦領導、職能部室負責人、工會、政工、勞資、醫院、職業病防治工作負責人和職工代表組成。
這次對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工作職責、主任工作職責、委員工作職責進行明確,建立了會議制度和監督檢查制度,重點檢查以下內容:企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指示精神和文件傳達貫徹落實情況、勞保用品發放佩戴情況、職業病健康查體情況、職業病防治措施落實情況及《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職業衛生中規定的其它需要監督的內容。
■運河煤礦 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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