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納科技公司正式頒布實施稽核獎勵辦法。按照該制度,海納科技公司將重點圍繞各職能部門和生產事業部日常工作檢查目錄、KPI考核指標、各類督辦及計劃安排的稽核得分情況嚴格進行稽核激勵。
海納科技公司成立稽核獎勵基金,稽核組在每月5號前完成上月樂捐,每月20號前,兌現上月的獎勵,相關的文案和資料由稽核組統一存檔管理。海納科技公司稽核獎勵辦法針對生產事業部評比采取總分評比的方式進行,并嚴格設置生產計劃達成率低于95%不給獎勵的硬性指標;針對職能各部門的評比按照稽核結果排名進行兌現,第一名激勵300-600元、最后一名處罰100-300元。
海納科技公司稽核獎勵辦法還對重點工作的督查督辦牽頭部門、責任人、督查督辦范圍、程序、督辦管理、職責分工、處理辦法等作出了具體明確的要求。凡對貫徹落實上級和公司重要會議、文件精神及重大決策不力的,要查明原因、進行督辦整改,對整改不力或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對相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稽核獎勵辦法的制定出臺,對于提高公司各環節執行力、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和生產事業部負責制效果、持續推進責任分工的明確性具有有效的導向作用,能夠充分刺激和激勵職能各部門、各生產事業部加壓落實力度、有效傳遞壓力、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公司各項重點工作的有效開展和順利完成,對完成公司年度生產經營管理目標的實現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