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能紀發〔2010〕2號
關于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內部人員之間
工作日中午就餐禁酒等規定的通知
各企業,各項目籌建處,機關各部門:
為進一步優化工作環境,提高工作效率,使干部職工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確保安全生產,經研究決定,即日起,集團公司內部人員之間工作日中午就餐禁止飲酒。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禁酒范圍
集團公司機關及所屬各企業午餐后需繼續上班的人員(集團公司以外的單位來企業檢查工作、處理業務需在集團或企業就餐安排陪餐者和經集團或企業研究批準參加個別特殊活動的人員除外)。
二、嚴格執行禁酒制度
1、集團內各級檢查工作、處理業務需在工作地點就餐的,一律吃工作餐。
2、因工作需要,外單位在集團及企業就餐的陪餐人員飲酒,要按本單位規定,經有關領導批準,但要本著厲行節約的原則,杜絕大吃大喝、鋪張浪費。
3、上班人員(含休息日和夜間值班人員)班中就餐不準飲酒。
4、嚴禁任何場合下酗酒。
三、嚴肅查處違犯禁酒規定的行為
工作日中午禁酒,是市委的重要規定,也是優化企業工作環境、提高工作效率的要求,各級干部要帶頭執行,做出表率。各企業、各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內部管理,切實加強對干部職工的教育,充分認識工作日中午等時間禁酒的重要性,不折不扣地把禁酒規定落到實處。對違犯工作日中午或班中就餐禁酒規定的,一經查實,給予批評教育,責令寫出書面檢查,并處以100-500元的罰款;對屢糾屢犯或影響惡劣的,給予紀律處分,直至組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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