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記者 馬召海)
為避免包保工作流于形式,陽城煤礦對包保人提出了“兩定”的具體要求。
首先是定任務。一是包保人要熟悉包保單位日常生產管理情況,每周至少參加一次所包保單位的班前會,對區隊安全生產積極提供合理化建議,加強技術指導。二是要考核區隊對上級來文、礦發文件、各項規章制度、員工的教育培訓工作、安全技術措施的傳達貫徹以及落實情況,幫扶區隊搞好全面管理工作。三是要幫助包保對象做好超前謀劃、超前打算,遇到條件變化或生產困難時,全面做好綜合協調工作,為包保對象安全生產創造有利條件。
其次是定責任。包保人對包保單位的安全生產、工程質量、任務完成情況負責,包保單位出現安全問題、工程質量優良率達不到標準化要求、任務欠賬等情況時,包保人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并作為年底考核評優、選拔的重要依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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