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會上,與會人員聽取了設計單位對《初步設計》主要內容的匯報,征求了有關部門意見,并進行了認真審議。審議后認為《初步設計》內容齊全、資料完整,分析論證充分,設計方案總體合理可行,基本達到了交通運輸部頒布的《航道工程初步設計文件編制規定》等有關規定的要求。提出的工程建設規模和主要建設內容與濟寧市發改委 “濟發改許可〔2016〕352號文《關于本工程批復》”基本一致。該審查意見主要包括航標工程、護岸工程、概算、工程標準及建設規模等8個方面內容。
目前,設計單位正根據防洪評價和與會專家、代表所提出的意見建議對《初步設計》進行修改完善。
據悉,山東省交通運輸廳、港航局、京杭辦和濟寧市港航局、梁山縣交通運輸局、濟寧礦業集團物流有限公司、中交水運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等單位代表和特邀專家共同參加了當天的工程初步設計審查會。
■ 集團機關 胡景 王傳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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