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落實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指導意見》發布
為推動煤礦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推進煤礦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國家煤礦安監局制定印發了《關于落實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指導意見》。 《意見》總共22條,從堅守安全發展理念、建立健全安全責任體系、嚴格落實主要負責人法定職責、夯實安全生產基礎、強化監督指導等方面作出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發布 國家發改委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 中國能源研究會高級研究員牛克洪表示,征求意見稿梳理評估了近幾年國家出臺的比較好的煤炭產業政策,并將其優選固化為法律。 中國煤炭工業協會紀委書記、新聞發言人張宏介紹,從《煤炭法》1996年頒布至今,20多年來,煤炭行業一直在圍繞市場化進行改革,但沒有系統性改革。這一次修訂,相當于從法律層面明確了市場化體系機制建設。 《加強和規范煤礦安全事中事后監管監察的實施意見》印發 為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國務院令第722號)和《國務院關于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指導意見》(國發〔2019〕18號),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加強和規范煤礦安全事中事后監管監察,依據煤礦安全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結合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工作實際,國家煤監局印發《加強和規范煤礦安全事中事后監管監察的實施意見》。 《意見》有嚴格履行法定職責、依法實施計劃監管監察執法、健全監管監察執法規則和標準等16項重點任務。 國家能源局下達2020年煤電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 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下達2020年煤電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的通知》。《通知》顯示,煤電行業2020年合計淘汰落后產能超733.35萬千瓦。列入本年度煤電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的煤電機組,除明確作為煤電應急備用電源的機組外,須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拆除工作,至少拆除鍋爐、汽輪機、發電機、輸煤棧橋、冷卻塔、煙囪中的任兩項。未按照淘汰關停標準拆除的機組,不得享受相關支持政策。對于未納入國家年度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已停運多年、短期內不具備恢復生產條件的“僵尸”煤電機組,各地要結合實際情況,推動企業盡快完成淘汰關停工作。 國家煤監局印發《關于預判防控煤礦重大安全風險的指導意見(試行)》。 安全風險預判內容包括8個方面:生產接續計劃方面、主要生產安全系統方面、重大災害治理方面、安全監控系統方面、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方面、建設項目方面、淘汰退出煤礦方面,以及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等。 國家煤監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汛期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 《通知》要求,各煤礦企業要及時掌握當地氣象、水利、防汛等部門發布的暴雨、洪水、大風、雷電等可能危及煤礦安全生產的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信息,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強與周邊相鄰礦井信息溝通,發現礦井水害可能影響相鄰礦井時,立即向周邊相鄰礦井發出預警。 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做好2020年煤炭中長期合同履行監管工作的通知》 《通知》顯示,將經產運需三方自主協商一致并核實確認的20萬噸及以上的電煤中長期合同和10萬噸及以上的冶金、建材、化工等行業用煤中長期合同列為2020年重點監管合同。各方面要切實增強誠信意識,認真履行已簽訂的中長期合同。產運需各方要按照均衡原則將中長期合同分解到月,合理安排發運、接卸計劃,保證季度履約率不低于80%,半年及全年履約率不低于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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