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對安全生產作出重要指示
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近日就安全生產作出重要指示強調,當前,全國正在復工復產,要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分區分類加強安全監管執法,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落實,牢牢守住安全生產底線,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習近平指出,從2019年的情況看,全國安全生產事故總量、較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實現“三個繼續下降”,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好轉,但風險隱患仍然很多,這方面還有大量工作要做。
習近平強調,生命重于泰山。各級黨委和政府務必把安全生產擺到重要位置,樹牢安全發展理念,絕不能只重發展不顧安全,更不能將其視作無關痛癢的事,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要針對安全生產事故主要特點和突出問題,層層壓實責任,狠抓整改落實,強化風險防控,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作出批示指出,當前,全國正處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關鍵時期,安全生產意識和工作絲毫不能放松。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各單位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層層壓實責任,深入排查各領域各環節安全生產隱患,全面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堅持系統治理、精準施策,扎實推進危險化學品、礦山、交通運輸、工業園、城市建設、危險廢物等重點領域安全整治,確保見到實效;加快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和管理制度體系、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防控體系,加強監管執法和安全服務,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全面壓實責任 深入開展汛期水患排查治理 4月7日,國家煤礦安監局發出《關于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加強汛期煤礦水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壓實責任,深入開展汛期煤礦水患排查治理。一是高度重視汛期煤礦水害防治工作。二是全面壓實汛期煤礦水害防治工作責任。三是深入開展汛期煤礦水患排查治理。四是加大汛期水害防治監管監察執法力度。 “兩類”煤礦產能重新核定 對違規核增項目進行清理。日前,國務院安委辦發出《關于科學確定災害嚴重礦井生產能力防范和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定于2020年4月至7月,重新確定正常生產的“兩類”煤礦(沖擊地壓礦井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生產能力,并對違規核增產能項目進行清理。 國務院安委辦定于2020年4月至7月,由各省級安委會牽頭,省級煤礦生產能力主管部門會同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具體實施,國有資產管理等有關部門協同參與,科學確定“兩類”煤礦開采強度,重新確定“兩類”煤礦的生產能力,并對違規核增產能項目進行清理。
同一礦種探采礦權登記實行同級管理 自然資源部日前發布公告稱,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推進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意見(試行)》規定,自2020年5月1日起,實行同一礦種探礦權采礦權登記同級管理。 為做好礦業權登記管理服務,自2020年5月1日起,石油、烴類天然氣、頁巖氣、天然氣水合物、放射性礦產、鎢、稀土、錫、銻、鉬、鈷、鋰、鉀鹽、晶質石墨14種礦產的探礦權采礦權新立、延續、變更(涉及變更礦種的以變更后的主礦種為準)、保留、注銷登記以及劃定礦區范圍均由自然資源部辦理。 自然資源部2020年5月1日前已登記的其他礦產探礦權、采礦權以及批準的試采、批復的劃定礦區范圍,其后續登記事項均由所在行政區域的省級或省級以下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辦理。其中,煤、煤層氣、鐵、鉻、銅、鋁、金、鎳、鋯、磷、螢石11種礦產的后續登記事項由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辦理。
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啟動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國務院安委會日前印發《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在全國部署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從2020年4月啟動至2022年12月結束,分為動員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堅和鞏固提升4個階段。 據悉,《行動計劃》包括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總方案和11個專項實施方案,分別是“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2個專題,危險化學品、煤礦、非煤礦山、消防等安全整治9個專項。 據《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中的煤礦專項實施方案,煤礦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將從八個方面著力:健全完善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體系,推進落后產能淘汰退出,持續開展“打非治違”行動,健全完善煤礦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加大煤礦重大災害超前治理力度,推進煤礦安全基礎建設,推進煤礦安全科技創新和“四化”建設,著力提高監管監察執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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