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一字之差”
近兩天被抖音上一則新聞所吸引,“因出租車頂燈廣告一字之差,給4S店造成了不小的損失”。情況大概就是這樣,某汽車銷售商在出租車頂燈上做廣告,廣告語為“名爵國六12.98元”,可就有一名較真的老大爺找到了汽車銷售商,拿著13元錢要買車,一時間被大眾所關注,無論4S店如何解釋,老大爺都要堅持12.98元買車,事情發展到最后,4S店發聲:愿擔責,同意賣。
如果4S店能夠謹慎點宣傳,那么就不會有人趁機鉆了空子,而這個事例也告訴我們,必須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為錯誤買單,少寫一個“萬”,損失了無數萬啊。這讓我聯想到自己的日常工作,作為一名企業的宣傳工作者,平時和文字打交道比較多,每天都在寫稿件,改稿件,審稿件,投稿件,也真切的感受到文字嚴謹性對我們的影響。
在集團公司通訊報道員素質提升培訓會議上,當逄春階老師講到“再看你最后一眼”時,感觸頗深,把稿子交出去的時候,就像把女兒交到女婿手里,再看一眼,就是要求我們通訊報道員,要反復修改稿件,多看一眼,再多看一眼,多看一眼就會有多看一眼的收獲。一字之差,哪怕是一個標點符號之差,都會改變文章的意思,可謂一字值千金,更多的則是一種態度問題。
時間是公平的,你付出過多少努力,就會得到多少收獲,多一分耕耘,也會多一分收獲,歷盡千辛,就會收獲相應的回饋,讓你的付出,換來滿意的答復。關注大爺花13元買車事件,4S店寧可倒閉關門也要對消費者負責任,把自動兩驅店內現車以12.98元售賣。雖然是失誤,但也成了他們一個成功的策略,不僅增加了曝光率還調高知名度,而我們的宣傳工作,可不需要這樣知名度,不是嗎?
█運河煤礦 丁曉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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