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在河北保定發生一新聞,某女子因坐過站,向公交司機要求下車,由于當時公交車上只有這一名乘客,公交車司機便將車停在了超車道上,該女子急匆匆下車。這時一輛從右后方駛來的渣土車躲避不及,將女子卷入車下,該女子因搶救無效死亡。后經交警判定,公交車司機負主要責任,已被依法逮捕; 貨車駕駛員負次要責任,乘車女子無責任。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處理中。
事件一經曝光,引發網友激烈討論。有人疑惑,女子坐過站還強烈要求下車,才是導致悲劇的主要原因,她應該負主要責任;有人認同,公交車司機本就不應該滿足乘客的無理要求而站外停車,再退一步講,即使停車也應該到安全位置,直接停在超車道上也是司機考慮不周,司機負主要責任沒有什么問題。也有人認為,碴土車司機在前方車輛已經停車的情形下,雖正常行駛,但并沒有降速讓速,加上車輛本身存有質量問題,也應該承擔相應責任。
其實,造成這次事故,三方都有責任。我們做煤礦安全管理的人員都知道,事故發生三要素是: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管理上的缺陷。女乘客要求中途下車,好心司機“成人之美”,渣土車司機的“安全想當然”,很明顯是“人的不安全行為”;公交車司機違法停車在超車道、渣土車的自身不完好是“物的不安全狀態”;公交公司對下屬職工的管理不嚴格,相關部門對上路車輛的監管不力明顯就是“管理上的缺陷”。
三要素中,物和環境相對來說較穩定,而擁有主觀能動性的人卻是最活躍的。人是操作物、改變環境的主體。深層次講,就本案件來說,公交車司機違法停車在超車道、渣土車的自身不完好也是由于兩司機的疏忽大意造成的,本質上講也可以引申為“人的不安全行為”;公交公司對下屬職工的管理不嚴格折現的也是公交公司高層領導對本職工作的失職,亦屬于管理上面的“不安全行為”。
因此,我們可以看到,“三要素”中人才是最主要因素。所以,緊緊抓住“人”這個主要因素,努力提高各層次人員的安全素質,才是做好安全生產的關鍵。
我統計過近年來煤礦事故統計分析,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一般都有有以下兩點:
一、操作者思想麻痹、忽視安全。這些人一般參加工作時間較長,有一定的工作經驗,對自己所從事的工作比較熟練,自以為操作有把握,過于自信,結果反倒出了問題。2003年7月7日,兗州礦業集團鮑店煤礦機電科設備庫,發生一起機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直接原因為死者當事人在作業過程中,沒有嚴格按照《電氣操作作業規程》中的停送電、驗放電制度,在沒有確認停電的情況下,雙手直接觸及380V的電源線,致使觸電身亡。
二、違章、冒險蠻干。此種情況多發生在臨時性、突擊性的工作中。應當說這些人是懂規程的,也知道自己的行為有一定的危險,但總感到按規程干太麻煩,因急于求成,忽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從而釀成了事故。2002年7月23日,鹿洼煤礦某項目部在施工煤倉時,因放炮崩落的大塊矸石堵住了反井鉆孔,現場人員使用兩根保險繩和自己串聯,懸吊在半空中用長釬桿處理矸石,矸石突然陷落導致保險帶斷造成事故發生。
現代煤礦企業管理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實現以人為核心的管理。智能礦山也好、現代化建設也罷,都是要研究和掌握人的行為規律,從而一方面提高人的安全素質,另一方面輔以強有力的監督、檢查、考核手段,才能達到消除人的不安全行為,預防各類事故發生的目的。
■安居煤礦 李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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