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居煤礦安全管理工作創新不斷,在安全處罰方面又出臺更加人性化管理制度,進一步融洽了安全與生產的關系,進一步提高了職工自覺遵章作業的自覺性。
自我約束——區隊掌握安全處罰主動權
該礦安全質量監察科通過深入區隊調研,近日與生產輔助約法三章,達成一致意見,只要生產輔助區隊加大內部自我管理力度,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穩步提升、產量進尺按計劃完成,安全質量監察科主動減少跟班安全員的反“三違”指標,把安全罰款降下來,相反,只要區隊削弱內部管理,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下滑、生產影響增多,安全質量監察科將增加現場安全員的反“三違”指標,加大安全處罰的力度,通過現場安全員反“三違”指標的增減,真正實現了罰款指標可增、可減、可控,把安全管理的主動權交給區隊,安全罰款的多與少取決于區隊,全面提高區隊自主管理的主動性。
知錯就改——職工個人處罰可返還
為進一步提高職工遵章作業的自覺性,在安全罰款返還制度上增加更具人性化的管理辦法。職工個人在違章被處罰后,只要充分認識自己的錯誤,在今后的工作中自覺遵章作業,自己的安全罰款在一定的條件下可返還。
本人違章被處罰后,只要能夠認識自己的錯誤,在被處罰后2個月沒有再次被處罰,由本人提出申請,安全質量監察科將本人最后一次罰款向前推6個月之內本人罰款總和的30%返還給本人,連續4個月沒有被處罰返還比例增加到60%,連續半年不被處罰返還比例增加到80%,只要享受個人安全罰款返還的,在返還后再次出現違章被罰的情況,個人罰款沒有返還的部分將自動取消,不再進入下一階段罰款返還的統計。
通過安全處罰新舉措的實施,把安全處罰的主動權交給區隊、交給職工本人,進一步融洽了安全與生產的關系,進一步提高了職工遵章作業的自覺性,該項制度的出臺無疑是市場寒冬的一股春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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