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陽城煤電根據上級和集團公司加強駐礦盯守文件精神,對各級管理人員年底前在礦值守工作進行了七大硬性規定,確保礦區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規定要求,各生產輔助區隊區長、書記、各安全生產職能科室技術員及以上管理人員、機關后勤科室副科級及以上管理人員全面參與在礦值守工作;在礦值守人員離礦一律向單位負責人、分管領導和礦主要負責人請假,嚴格執行礦值帶班制度、全覆蓋跟班制度、AB崗簽字和離礦簽字制度;對礦值守人員回家次數進行了嚴格的限定,并且要求明確回礦時間,保證充足的安全技術管理力量在礦值守;同時,要求各級管理人員加強現場盯靠,嚴格落實“四勤”、“四到位”、“六必到”工作要求,緊抓關鍵環節、關鍵人員、關鍵時段,堅決確保安全生產。
七項規定每一項都擲地有聲,為在礦值守人員戴牢了“緊箍咒”,為最后關鍵時刻礦井的安全生產打下堅實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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