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霄云煤礦為進一步規范井下機電設備(設施)竣工驗收和移交管理,制定下發了《霄云煤礦井下機電設備(設施)驗收移交管理規定》。
規定對安裝完畢后的機電設備、各單位在用或者在冊保管設備、停采工作面進行回撤前的機電設備等內容的移交進行了詳細的說明。相關單位提交驗收或移交書面申請后,分管業務科室需組織人員到現場進行達標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移交。此外分管業務科室還要不定期到井下現場查看設備、設施運轉情況,確保井下設備安全完好。
規定根據驗收和移交的情況制定了針對性的考核標準,將有效防范井下機電設備(設施)管理責任不明、維護保養不到位現象的發生,實現井下機電設備(設施)的規范驗收和移交,達到包保責任明確、維護保養到位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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