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進一步調動食堂職工工作積極性,提高飯菜質量和服務水平,更好地滿足全礦干部職工就餐需求,花園煤礦根據《2017 年度薪酬分配管理制度》(濟礦花發〔2017〕25 號)及《關于食堂營業額及承包工資調整的情況說明》規定,對該礦食堂承包工資考核形式進行了適當調整。
月度承包工資分為基本承包工資和激勵性承包工資兩部分。基本承包工資作為食堂職工日常工資分配的基數。除月度基本承包工資外,另給予食堂一部分激勵性承包工資,激勵性承包工資按照食堂當月營業額及職工滿意度調查結果予以發放。該礦規定食堂激勵性承包工資作為單列項目,不同基本承包工資混為一談,不參與食堂職工日常工資分配。主要針對食堂內部為激勵職工多奉獻、多創新、不斷提升服務水平,以更好地滿足全礦干部職工的餐飲需求而設立的激勵性政策。
花園煤礦結合薪酬分配改革要求,本著“多勞多得、少勞少得、不勞不得”的原則,重新制定食堂內部劃分標準,合理的拉開了不同崗位、同崗位不同表現之間的收入差距,杜絕“大鍋飯”、“一刀切”,加減分均在明處,同時接受職工監督。進一步完善食堂管理制度,加強了食堂工作人員的日常監管,強化了服務意識,提高了食堂工作人員的自我約束力。進一步提高飯菜的品種與質量,增加特色窗口,確保了全礦干部職工用餐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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