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據國家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煤礦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防治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3號)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8號)的規定要求,花園煤礦職業病防治辦公室依照年度工作計劃,及時向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魯西分局和濟寧市煤炭局進行了本年度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申報工作,同時還進行了年度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報告的備案工作,并取得申報和備案回執單。
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申報,及年度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報告的備案工作,是企業履行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保障職工勞動職業健康權益,以及讓上級部門掌握企業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現狀的重要途徑,也是礦井職業病防治年度重要工作之一,該項任務的順利完成,為該礦第一季度職業衛生工作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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