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運河煤礦由安全、生產、機電、調度四個職能部室采取聯合行動、分別監察的方式開展“安全綜合執法行動”,嚴格排查礦井安全生產隱患,提升礦井安全生產保障能力。
據了解,“安全綜合執法行動”由礦長親自負責,各生產職能參與,突出中、夜班時間段及交接班環節的安全管理,配合井下值、帶班領導進行聯合綜合執法或者根據專業分工進行專項檢查,每月分別至少開展兩次“執法行動”,深化現場隱患排查,抓住關鍵環節,強調動態作業的過程管控,不放過每一臺設備、每一條巷道、每一個區域、每一個作業地點、每一個環節、每一位人員,要求上崗職工必須做到“崗上一分鐘,安全60秒”,對排查出的隱患,按照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期限和預案“五落實”的原則,下發《隱患整改通知單》,明確責任人、整改要求和閉合時限等問題,并由排查隱患的部室實時調度、監管隱患整改過程,實現隱患治理的過程可視、安全可控。
通過“安全綜合執法行動”的開展,有效的打擊了動態違章作業行為,讓安全隱患無處藏身,無所遁形,讓全體人員對遵章作業、規范操作有了敬畏之心,并且通過被動的安全管理逐漸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加快“提升標準化,深入精細化,實現可控化,邁向自治化”奮斗目標實現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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