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運河煤礦通過礦OA系統,對于井下管理人員二季度,地面管理人員上半年未完成“嚴重‘三違’及1000元、500元以上罰款”階段性指標的人員予以1000元、500元的罰款。
通過對管理人員反“三違”指標的考核,讓管理人員做到肩上有擔子,深入現場排除各類隱患誘發因素,帶著任務進行管理,不放過任何“三違”的苗頭,當好礦山的“安全神”。
該礦要求全體管理人員強化責任心,深刻認識將結果考核和階段性過程考核相結合的重要意義,提高主動管理的積極性,推動“區隊自主管理”活動的深入開展,實現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轉變,實現從“被動管理”到“主動管理”的轉變,實現由“管結果到管源頭、管過程”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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