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運河煤礦為確保各項決策部署、安全生產、行政經營、基層黨建、廉政建設、信訪穩定、群團工作及其它重大事項、重點工作高效推進、按期完成,全面實施“藍黃紅牌”督查獎懲辦法。
辦法規定,對全面推進上級和礦深化改革發展、安全生產、經營管理及黨建重要事項、重大事項、重點工作,以及勇于創新、敢于突破,超額完成各項任務的給予“藍牌”獎勵。對上級和礦深化改革發展、安全生產、經營管理和黨建要求,不傳達貫徹、不檢查督查落實,對作出的任務要求和考核目標落實不到位,未按照計劃進度和時間節點有序推進或完成的,以及涉及到工作重大失誤、工作思想懈怠等十二項內容,將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進行督查問責,督查問責情況包括催辦,催辦兩次后仍落實不到位的給予“黃牌”,受到兩次“黃牌”后仍不落實、推諉扯皮或弄虛作假的給予“紅牌”。
辦法還明確了督查獎勵規定,對完成決策部署和重要事項、重點項目、重點工作行動迅速、措施得力、成績顯著的,工作中勇于創新、表現突出的,高效率超額完成任務的,給予督查獎勵,通過嚴格督查問責,為廣大干部職工樹立擔當負責、干事創業、執行高效的鮮明導向。
█運河煤礦 丁曉曉
受理本司相關的咨詢、意見、建議、投訴等事宜,請填寫真實個人信息,以便于溝通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