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對開展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安全“會診”工作發出相關通知。
據了解,為立足于查大系統、治大災害、控大風險、除大隱患、防大事故,強力推進瓦斯“零超限”,堅決遏制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發生,國家煤監局將以落實兩個“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為主要內容,對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開展一次安全“會診”。集中整治煤與瓦斯突出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防止不具備防治能力的煤礦冒險組織生產,推動不具備防治能力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淘汰退出,督促煤礦企業進一步提高煤與瓦斯突出防治能力。
通知指出,“會診”范圍包括全國所有正常生產和建設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及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189條規定情形,應當進行煤層突出危險性鑒定而未進行鑒定、鑒定未完成或鑒定為非突出礦井的其他正常生產、建設礦井。
據了解,“會診”將于2018年10月下旬開始,至2019年6月底結束,分3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2018年10月下旬至11月底,企業自行開展安全“會診”、自查自改。第二階段,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組織專家開展現場“會診”。第三階段,2019年6月,對安全“會診”工作進行總結分析,對發現問題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檢查。
此次“會診”內容主要包括十個方面。一是應當進行煤層突出危險性鑒定的是否按規定進行突出危險性鑒定。二是礦井、采區和采掘工作面是否有防突專項設計,專項設計是否符合規定并嚴格落實。三是安全投入是否能夠保障防突工作需要。四是是否按規定測定煤層瓦斯含量、瓦斯壓力、抽采半徑等參數。五是是否堅持區域綜合防突措施先行、局部綜合防突措施補充的原則,落實區域綜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綜合防突措施。六是是否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統并正常運行,抽采是否達標。七是通風系統是否穩定可靠。八是安全監控設備是否具備并能實現故障閉鎖、甲烷電閉鎖、風電閉鎖等功能。九是防突措施的現場施工管理是否到位,對打鉆、封孔、瓦斯抽采、計量和防突效果驗證、效果檢驗等防突措施落實的監督檢驗是否可靠有效。十是各省級煤礦安監局認為應當進行安全“會診”的其他內容。
國家煤監局要求,要精心組織,充分發揮專家作用,突出重點,嚴格執法,用好“會診”成果,嚴守紀律。
(摘自《中國煤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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