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辦發通知要求吸取近期事故教訓
切實做好歲末年初煤礦安全生產工作
日前,國務院安委辦發出《關于吸取近期事故教訓切實做好歲末年初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生產建設行為等措施,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
通知指出,10月10日,吉林省吉林市樺甸市興樺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10月12日,江西省新余市分宜縣麻竹坑煤礦發生水害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被困。10月15日,重慶市綦江區恒宇礦業有限公司梨園壩煤礦發生爆炸事故,死亡5人。10月20日,山東能源龍礦集團龍鄆煤業有限公司1303泄水巷掘進工作面發生沖擊地壓事故,造成21人死亡。10月25日,四川省內江市雙鷹煤炭有限責任公司老鷹巖井發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傷。
通知強調,第四季度歷來是煤礦安全生產關鍵期,也是事故易發期。近期連續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煤礦安全生產形勢十分嚴峻。四季度煤炭市場產銷兩旺,局部地區供應趨緊,一些企業搶工期、搶生產、趕進度、趕指標意愿強烈,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等違法違規行為抬頭。
對此,通知提出五項要求。
一是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生產建設行為。要采取高壓態勢,嚴厲查處煤礦違法違規行為;加強打擊煤礦超層越界行為的聯合執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切實加強對長期停產停工礦井的安全監管;嚴格復產復工驗收。
二是切實加強煤礦“一通三防”工作。各地各部門要落實兩個“四位一體”防突措施和“七個一律”要求,嚴防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督促煤礦企業規范采掘部署和加強通風管理;督促煤礦企業嚴格落實井下防滅火綜合措施,加大安全投入;駐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做好會診工作,防止走過場。
三是強化沖擊地壓防治。對沖擊地壓災害嚴重礦井,一律不得擴儲、一律不得提能;要研究建立沖擊地壓災害嚴重礦井關閉退出機制;督促煤礦企業嚴格落實《防治煤礦沖擊地壓細則》,健全完善沖擊地壓防治工作體系。
四是嚴防超能力組織生產。加快解決采掘失調問題;各地煤礦生產能力主管部門立即對沖擊地壓、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生產能力核定工作進行全面清查;駐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加大國家監察力度,督促指導地方做好煤礦安全監管工作,發現突擊生產、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的煤礦企業,一律從重處罰,并追究上級公司責任。
五是落實屬地安全責任。要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在政府機構改革期間,煤礦安全屬地監管責任不能落空,監管力度不能弱;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執法檢查、明查暗訪工作力度;依法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追究力度。(摘自《中國煤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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